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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00:00  编辑:  点击量:[]

各科室、中心: 根据青大党办字〔2013〕8号《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后勤管理处6月份在全处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月”活动,后勤管理处成立“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立华

副组长:李连军 刘晓阳 王洪江 唐敬喜

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昌伟 王兴汉 刘翠军 孙忠明 张雯 张庆 张波 陈兆诚 荆彦玮 高维志 高新国 曹国华

“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具体负责“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动员、信息汇总和检查督促工作。

四、活动方案

本次“安全教育月”活动以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并演练各类应急预案,强化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一)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1.组织员工学习《青岛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青岛大学校园机动车门禁及收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进出校园。(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2、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责任单位:车辆中心、膳食中心、物业中心、商贸中心、供热中心)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活动。后勤处出一期安全教育月的宣传栏,制作安全教育展板参加保卫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信息科)

(四)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安全竞赛

举办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对重点要害部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特别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的培训;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职工食品安全意识,保证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各中心)

(五)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各科室、中心根据《关于端午节放假前开展安全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进行安全自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跟踪落实,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六、具体要求

1、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2、各科室、中心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3、各科室、中心将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于6月25日(星期二)上报。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