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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7:05  编辑:  点击量:[]

各部门:

2022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更好的落实这一制度,督促和强化各餐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结合现有餐厅实际情况,青岛大学后勤管理处配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饮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

一、关于任命餐厅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通知

二、青岛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三、青岛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员守则


青岛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