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管理万里行”活动通知》、《2016年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应急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月”暨“安全管理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安全教育月”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以防盗、防火、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传销、防意外伤害 、禁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
2.青大新闻网、校报和广播对主要活动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全校师生“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
3.在校园内设点宣传,发放安全知识单页、精美小书签等,更新宣传栏内容,进行“你我携手,共建平安校园”签名活动,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 印制发放致广大车主一封信,普及校园交通安全法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学生代表参观监控室活动。各学院报名组织师生代表分批次参观监控室,增强师生对学校技术防范措施有直观了解,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2.开展安全教育进公寓、进社团、进班级系列活动。
3.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
4.观看影视录像。
5.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三、“安全管理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开展实验室、危化品贮藏室安全整治
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掌握和应急能力培训情况;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领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和管理情况。
2.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各学校要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领导与职责、制度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实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开展食堂用气等安全整治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要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
(三)开展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
(四)开展学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排查学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五)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
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
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
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对校内车辆进行综合治理,清查校园违规车辆,对于口头及书面警告无效的车辆,设立网上曝光台,确保校园交通秩序顺畅。
2.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近期在全校进行一次全面隐患大排查活动,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进行整改,另外,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重点排查。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随时发现、随时整改。
3.加强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 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学生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地处理矛盾冲突,要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4.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
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登记建档,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 (事) 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5.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
建立校内24小时巡查制度,强化应急反应体系,做好相关记录,对突发案 (事)件 及时处置并上报公安、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 “零容忍” ,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6.加强警校联动机制
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以便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全面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包括:反恐防暴演练系列活动;各校区系列消防培训、逃生演练活动;各校区义务消防队员培训演练等。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对此次“安全宣传教育月”和“安全活动万里行”活动务必高度重视,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成立层级安全责任落实组织机构,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筹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安全管理处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和“安全管理万里行”活动情况的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加强检查,认真总结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认真自查和总结,确保活动效果。请将本单位各级安全责任组织机构名单、活动总结与隐患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安全管理处综合科(慎行楼207室),联系电话:85953628,电子邮箱:qdbwc@qdu.edu.cn。
青岛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